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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0日,自然資源部發布“國務院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實施方案》的通知”。
來源:自然資源部網站(2018年11月20日)
國務院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第三次國土調查領導小組辦公室、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第三次國土調查領導小組辦公室、自然資源主管部門,中央軍委后勤保障部軍事設施建設局:
現將《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實施方案》予以印發,請遵照執行。
已按照《第三次全國土地調查實施方案》(國土調查辦發〔2018〕3號)開展調查的地區,請依本方案,對調查成果予以調整和補充。
國務院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8年11月19日
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實施方案
根據《國務院關于開展第三次全國土地調查的通知》(國發〔2017〕48號,以下簡稱《通知》)、《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調整成立國務院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領導小組的通知》(國辦函〔2018〕53號)和《第三次全國土地調查總體方案》(國土調查辦發〔2018〕1號),為全面組織實施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以下簡稱三調),制定本方案。
一、目標任務
(一)主要目標
三調的主要目標是在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成果基礎上,全面細化和完善全國土地利用基礎數據,掌握翔實準確的全國國土利用現狀和自然資源變化情況,進一步完善國土調查、監測和統計制度,實現成果信息化管理與共享,滿足生態文明建設、空間規劃編制、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宏觀調控、自然資源管理體制改革和統一確權登記、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國土空間生態修復、空間治理能力現代化和國土空間規劃體系建設等各項工作的需要。
三調按照《土地利用現狀分類》和《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工作分類》(以下簡稱《工作分類》,見《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技術規程》),實地認定地類,確保地類不重不漏全覆蓋,在自然資源調查中發揮基礎性作用。
在對存在復合管理需求交叉的耕地、種植園、林地、草地、養殖水面等地類進行利用現狀、質量狀況和管理屬性的多重標注基礎上,同步推進相關自然資源專業調查。
(二)主要任務
三調的主要任務是:按照國家統一標準,在全國范圍內利用遙感、測繪、地理信息、互聯網等技術,統籌利用現有資料,以正射影像圖為基礎,實地調查土地的地類、面積和權屬,全面掌握全國耕地、種植園、林地、草地、濕地、商業服務業、工礦、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交通運輸、水域及水利設施用地等地類分布及利用狀況;
細化耕地調查,全面掌握耕地數量、質量、分布和構成;開展低效閑置土地調查,全面摸清城鎮及開發區范圍內的土地利用狀況;同步推進相關自然資源專業調查,整合相關自然資源專業信息;
建立互聯共享的覆蓋國家、省、地、縣四級的集影像、地類、范圍、面積、權屬和相關自然資源信息為一體的國土調查數據庫,完善各級互聯共享的網絡化管理系統;健全國土及森林、草原、水、濕地等自然資源變化信息的調查、統計和全天候、全覆蓋遙感監測與快速更新機制。
三調的具體任務是:
1.土地利用現狀調查
土地利用現狀調查包括農村土地利用現狀調查和城市、建制鎮、村莊(以下簡稱城鎮村莊)內部土地利用現狀調查。
(1)農村土地利用現狀調查。以縣(市、區)為基本單位,以國家統一提供的調查底圖為基礎,實地調查每塊圖斑的地類、位置、范圍、面積等利用狀況,查清全國耕地、種植園、林地、草地等農用地的數量、分布及質量狀況,查清城市、建制鎮、村莊、獨立工礦、水域及水利設施用地、濕地等各類土地的分布和利用狀況;
(2)城鎮村莊內部土地利用現狀調查。充分利用地籍調查和不動產登記成果,積極創造條件,大力推進城市、建制鎮、村莊補充地籍調查,確實條件不具備的,開展土地利用現狀細化調查,查清城鎮村莊內部商業服務業、工業、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和特殊用地等地類的土地利用狀況。
2.土地權屬調查
結合全國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工作,將城鎮國有建設用地范圍外已完成的集體土地所有權確權登記和國有土地使用權登記成果落實在國土調查成果中,對發生變化的開展補充調查。
3.專項用地調查與評價
基于土地利用現狀、土地權屬調查成果和自然資源管理形成的各類管理信息,結合自然資源精細化管理、節約集約用地評價及相關專項工作的需要,開展系列專項用地調查評價。
(1)耕地細化調查。重點對位于河流灘涂上的耕地、位于湖泊灘涂上的耕地、林區范圍開墾的耕地、牧區范圍過度開墾的耕地、受荒漠化沙化影響的退化耕地和石漠化耕地等開展細化調查,分類標注,摸清各類耕地資源家底狀況,夯實耕地數量、質量、生態“三位一體”保護的基礎;
(2)批準未建設的建設用地調查。將新增建設用地審批界線落實在國土調查成果上,查清批準用地范圍內未建設土地的實際利用狀況,為持續開展批后監管,促進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提供基礎;
(3)永久基本農田調查。將永久基本農田劃定成果落實在國土調查成果中,查清永久基本農田范圍內實際土地利用狀況。
(4)耕地質量等級調查評價和耕地分等定級調查評價。在耕地質量調查評價和耕地分等定級調查評價的基礎上,將最新的耕地質量等級調查評價和耕地分等定級評價成果落實到土地利用現狀圖上,對評價成果進行更新完善。
4.同步推進相關自然資源專業調查
在開展三調的同時,同步推進相關自然資源專業調查工作,按照三調的分類標準和相關要求,做好第九次森林資源連續清查、東北重點國有林區森林資源現狀調查和第二次草地資源清查的數據匯總工作,并將相關調查成果整合進三調成果中。
5.各級國土調查數據庫建設
(1)建立四級國土調查數據庫。國家編制統一的數據庫標準及建庫規范,以縣(市、區)為單位組織開展縣級國土調查數據庫建設,實現對城鎮和農村土地利用現狀調查成果、權屬調查成果、專項用地調查成果和各類自然資源專業調查成果的綜合管理。
以縣級各類數據庫成果為基礎,省、地級組織建設省、地級國土調查數據庫;國家組織建設國家級國土調查數據庫,實現全國國土調查成果的集成管理、動態入庫、統計匯總、數據分析、快速服務、綜合查詢等功能。
(2)建立各級國土調查數據分析與共享服務平臺。基于四級國土調查數據庫,利用大數據及云計算技術,建設從縣到國家的國土調查數據綜合分析與服務平臺,實現國土調查數據與土地規劃、基礎測繪、自然資源等各類基礎數據的互聯互通和綜合分析應用,結合自然資源管理需要,開發相關應用分析功能,提高三調成果對管理決策的支撐服務能力。
6.成果匯總
(1)數據匯總。在國土調查數據庫基礎上,逐級匯總各級行政區劃內的城鎮和農村各類土地利用數據及專項數據;
(2)成果分析。根據三調數據,并結合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及年度土地變更調查等相關數據,開展國土利用狀況分析。
對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完成以來耕地的數量、質量等級和等別、分布、利用結構及其變化狀況進行綜合分析;
對城市、建制鎮、村莊等建設用地利用情況進行綜合分析,評價土地利用節約集約程度;
匯總形成各類自然資源數據,并分別對其范圍內的國土利用情況進行綜合分析,為生態文明建設、自然資源管理提供基礎依據。根據國土調查及分析結果,各級自然資源管理部門編制三調分析報告。
(3)數據成果制作與圖件編制。基于三調數據,制作系列數據成果,編制國家、省、地、縣各級系列土地利用圖件和各種專題圖件等,面向政府機關、科研機構和社會公眾提供不同層級的數據服務,滿足各行各業對三調成果的需求,最大程度的發揮重大國情國力調查的綜合效益。
二、實施原則
(一)統一領導,各負其責
三調按照統一領導、各負其責的方式組織實施。國務院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全國三調辦),負責調查工作的組織和領導,協調解決重大問題。
各省(區、市)、地、縣(區、市)成立相應的領導小組和辦公室,制定實施方案和細則,負責本地區調查工作的組織和實施。各有關部門要履行職責、協作配合,共同做好工作。
(二)依法開展,科學調查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依法開展國土調查,各有關單位和個人要依法提供或收集相關信息。要堅持實事求是,不得弄虛作假。對依法獲取的數據和資料,任何單位和個人均不得擅自調整和修改。
全國三調辦統一制定并發布三調技術標準、科學設計調查流程,統一調查和建庫的程序、方法、成果、精度和驗收要求,千方百計提高數據質量。
要充分利用已有的自然資源管理資料和調查成果,保持調查工作的連續性。協調統計農業、林、草、水等相關部門的調查需求,并參考各部門的調查資料,保證調查成果的適用性。
(三)強化隊伍,保障經費
各地區要健全調查領導機構和工作機構,抽調精兵強將,充實人員力量,選用高水平的調查隊伍。開展多層次、全方位的技術培訓,合理利用和有效整合社會資源,全面提高調查人員的政策水平、專業素質和技術能力。
調查經費由各級財政統籌安排,要列入預算,及時撥付,同時加強監管,保證調查經費安全合理使用。
(四)統籌部署,加強宣傳
根據三調總體方案、實施方案和相關技術標準,全面部署三調工作,分階段完成調查任務。
各地要采取多種方式,宣傳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的重要意義、目標要求和主要任務,動員全社會參與和支持調查工作,為開展調查創造良好環境。
三、主要工作內容
(一)開展前期準備和相關資料收集
(二)組織宣傳和培訓工作
(三)獲取遙感影像資料和生產正射影像圖
(四)調查信息提取和調查底圖制作
(五)開展農村土地利用現狀和城鎮村莊內部土地利用現狀調查
(六)開展權屬界線上圖和補充調查
(七)開展專項用地調查與評價
(八)開展海島調查
(九)建立國土調查數據庫及共享服務云平臺
(十)開展統一時點變更
(十一)開展調查成果匯總及各類統計匯總分析
(十二)開展調查成果質量檢查及驗收
(十三)開展調查成果核查
(十四)開展調查工作總結和成果上報
四、土地利用現狀調查
土地利用現狀調查包括農村土地利用現狀調查和城鎮村莊內部土地利用現狀調查。
(一)主要技術指標
1. 數學基礎
采用2000國家大地坐標系,1985國家高程基準。全國三調辦統一組織制作2000國家大地坐標系正射影像圖,各地國土調查辦公室負責將自然資源管理和相關部門資料以及原有相關數據轉換為2000國家大地坐標系。
2. 調查分類
調查分類采用《工作分類》,地方可根據《土地利用現狀分類》和國土空間規劃編制、監測及評估等相關管理需要進一步細化調查分類,但須按照《工作分類》上報成果。
3. 地類圖斑
三調以圖斑為基本單元開展調查(包括道路、溝渠、河流等線狀地物)。單一地類地塊,以及被行政區、城鎮村莊等調查界線或土地所有權界線分割的單一地類地塊為圖斑。城鎮村莊內部同一地類的相鄰宗地合并為一個圖斑。道路被權屬界線分割的,按不同圖斑上圖。
飛入飛出地按照“飛出地調查、飛入地匯總”的原則開展調查,各地也可根據實際情況協商調查,保證調查成果不重不漏。
4. 調查精度
調查圖斑的最小調查上圖面積按地類劃分如下:建設用地相關地類和設施農用地實地面積超過200平方米的需調查上圖;農用地(不含設施農用地)相關地類實地面積超過400平方米的需調查上圖;其他地類實地面積超過600平方米的需調查上圖,荒漠地區可適當減低精度,但不得低于1500平方米。
為滿足精細化管理的需要,各省(區、市)可統一提高最小調查上圖面積標準。
5. 分幅、編號及投影方式
農村土地利用現狀調查、城鎮村莊內部土地利用現狀調查各比例尺標準分幅及編號應執行GB/T 13989-2012標準,分幅采用國際1:1 000 000地圖分幅標準,各比例尺標準分幅圖均按規定的經差和緯差劃分,采用經、緯度分幅。圖幅編號均以1:1 000 000地形圖編號為基礎采用行列編號方法。
1:2 000、1:5 000、1:10 000比例尺標準分幅圖或數據采用高斯-克呂格投影,按3°分帶。
(二)調查界線
調查界線以國界線、零米等深線(即經修改的低潮線)和各級行政區界線為基礎制作,統一確定各級調查控制界線,自上而下逐級提供調查使用。
國土調查控制界線采取國家總體控制,國家負責統一組織制作以省級行政界線為基礎的調查界線;地方分級負責,省級負責省以下縣級調查界線制作與確定,縣級負責縣以下調查界線制作與確定。
三調縣級以上調查界線應繼承最新年度土地變更調查界線。各級調查界線如果發生變化需要調整,必須依據相關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報全國三調辦批準后調整。
1. 調查界線的調整
調查界線使用各主管部門確定的界線。
(1)國界線依據外交部提供的最新勘界及聯檢成果調整。
(2)沿海陸地及島嶼零米等深線,依據海軍參謀部航海保證局(以下簡稱海軍航保局)提供的最新海洋基礎測繪成果調整,各地依據最新遙感影像發現的新修建人工岸(港口、碼頭)、圍填海造地等造成的實地變化,報全國三調辦商海域海島管理司、海軍航保局審核批準后方可調整。
(3)海岸線即陸海分界線以大潮平均高潮線為準。
(4)省、地、縣級調查界線,依據各級民政部門行政區劃調整相關文件調整,報全國三調辦備案。
因成圖精度等客觀因素造成調查界線與數字正射影像圖(DOM)相對位置產生位移的,由省統一組織,依據行政區域勘界成果中有關界址的描述,對調查界線進行調整以使之與DOM匹配,經界線雙方民政部門同意并提請省級民政部門審核確認后作為最終調查界線。
單方不得擅自調整調查界線,雙方有異議的也不得調整調查界線。
(5)鄉(鎮)級調查界線,依據縣級人民政府相關文件調整。
國界線、零米等深線、省界線的調整由國家負責完成,地、縣級調查界線的調整由省級負責完成,鄉(鎮)級調查界線及海岸線的調整由縣級負責完成。各省縣級控制界線制作完成后應報全國三調辦備案。
2. 調查界線制作
依據三調確定的坐標系、比例尺和國界線、零米等深線、省界線調整數據,由全國三調辦組織,對年度土地變更調查界線進行坐標轉換和界線更新,制作標準分幅數字化的國界線、省級行政區域調查界線和沿海零米等深線、島嶼界線圖,作為省級調查控制界線,提供各省(區、市)使用。
省級三調辦依據國家下發的省級控制界線制作數字化縣級調查界線圖。各省(區、市)縣級調查界線確定后,應及時將本省(區、市)分縣縣級調查界線報全國三調辦備案。
(三)遙感影像資料采購及調查底圖制作
1. 遙感數據采購和正射影像圖制作
農村土地利用現狀調查全面采用優于1米分辨率遙感影像資料,全國三調辦組織統一采購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優于1米分辨率覆蓋全國的遙感影像制作DOM。
各地可自行采購更高分辨率的遙感影像制作DOM,輔助開展實地調查,并將DOM成果匯交至全國三調辦。
城鎮內部土地利用現狀調查原則上采用優于0.2米分辨率的航空遙感影像資料,地方自行收集2014年以后、優于0.2米分辨率,覆蓋城鎮村莊范圍的已有航空遙感正射影像數據。
原有0.2米分辨率的航空遙感數據不能全覆蓋城鎮村莊的區域,可采用優于1米分辨率的衛星數據補充。地方可自行采購最新0.2米分辨率的航空遙感數據,制作正射影像圖,開展城鎮村莊內部土地利用現狀調查。
2. 調查信息提取及調查底圖制作
全國三調辦組織在最新DOM(包括國家統一制作的DOM和地方自行制作的DOM)基礎上,按照《工作分類》,依據影像特征內業逐地塊判讀土地利用類型,提取土地利用圖斑。
對于影像特征無法明確判斷為一種土地利用類型的,提供與影像特征可能對應的兩種土地利用類型選項。
全國三調辦在最新DOM、矢量圖斑和參考地類信息基礎上制作調查底圖,下發地方開展調查工作。
在全國三調辦制作的調查底圖的基礎上,地方國土調查辦公室可結合相關資料和工作需要,進一步開展細化提取工作,進一步豐富調查底圖內容。
(四)農村土地利用現狀調查
按照《工作分類》,實地調查每塊圖斑的地類、位置、范圍、面積等利用狀況。土地利用現狀調查主要采用綜合調繪法。
綜合調繪法是內業判讀、外業調查補測和內業建庫相結合的調繪方法。在開展外業實地調查的同時,一并開展圖斑舉證工作,對影像未能反映的地物進行補測,最后依據外業調查結果,進行內業矢量化和建庫工作。
1.地類樣本采集
各地在正式開展調查工作前,需對本區域涉及所有地類,選取典型地塊,進行地類樣本采集工作,以規范和統一土地分類標準。